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的规定,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的机构应配置不少于20人的监测人员,仅从事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电离辐射、油气回收监测类别的监测机构,应不少于10人。监测人员应具有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相关专业背景大专以上学历,如果学历或专业不满足要求,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历。相关专业都包括哪些呢?具体如下:
环境、化学、化工、生物、材料、药学、检验与检疫、农学、物理、生态、大气科学、气象、海洋、核工程、地理、地质、资源、自然保护、水利、林学、食品、机械、自动化、仪器等理工类相关专业及其他生态环境部认可的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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