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的公告》已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关于“一单一库”管理的有关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如下回答
1. 检验检测机构同时依据库内标准与未入库标准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应当如何规范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答:检验检测机构在同一份检验检测报告中同时依据库内标准与未入库标准出具检测数据、结果的,不得在报告中标注CMA标志。但使用不含检验检测方法的各类产品标准、限值标准的除外,可作为判定依据用于检验检测报告。
2. 未纳入“一单一库”管理的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无需取得资质认定(CMA)即可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答:未纳入“一单一库”管理的检验检测活动,无需取得CMA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按照能力具备、风险可控、用户自愿的原则,向委托方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不得标注CMA标志。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法律、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另有规定的,应该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农作物种子和食用菌菌种检验机构、药品检验机构、兽药检验机构、商用密码产品检测机构、兴奋剂检测机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
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否需要取得资质认定(CMA)?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应当取得相关部门许可,不纳入“一单一库”范围,无需取得资质认定(CMA)。
需要明确的是,依据《产品质量法》等规定,从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产品检验检测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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